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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建成城市应急避难场所25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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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榆中县在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强化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推进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基层应急力量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生态创新城建设,有效利用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学校操场、文体阵地等公共场地,在城关、和平、夏官营等乡镇建成城市应急避难场所25处。总面积约75万平方米,可容纳紧急避险人员近30万人,充分发挥了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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