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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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14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经兰州市财政局批复(兰财企〔2020〕1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2019年2月,根据《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兰州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保留原市安监局的职责,整合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委的草原防火、市生态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主要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现内设14个科室。具体设置为: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应急指挥科(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行业安全管理科、城市安全监督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2个事业单位,其中兰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由局机关进行经费保障,为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兰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

局机关和下设的2个事业单位截至2019年底共有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参公事业编制18人,事业编制6人。

局机关2019年末在职人员72人,其中县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41人,科级以下5人,行政工勤6人(技师3人,高级工1人,初级工2人)。

二级单位兰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末在职人员15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1人(其中1人因工资批件未下达,所以未列入2020年预算),科级以下3人。

二级单位兰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2019年末在职人员5人。

(三)预算编报范围

我单位预算编报数据包括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和二级单位兰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的列入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全部收支。

二、部门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xls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xls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合计3066.76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支2476.37万元(基本支出1095.61万元,专项支出1320.76万元,转移支付6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90.3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216.98万元,增长65.79%,增长主要原因为结转项目资金590.39万元、机构改革后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资金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由我局列支。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5.3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24万元,增长30.32%。主要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系统中核定的培训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0.04万元,2019年预算中无此事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96.0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9.22万元,增长10.61%,主要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系统中核定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0.21万元,全部为宣教中心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1.2万元,将原安排在行政运行(项)中的资金调入本科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2.1万元,将原安排在行政运行(项)中的资金调入本科目。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45.6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2.43万元,增长37.47%,主要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系统中核定的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3.8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6%,主要增长原因为宣教中心新招录人员。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29.47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7.14万元,增长31.97%,主要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系统中核定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76.7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0.72万元,增长37%,主要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系统中核定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81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65.21万元,增长25.46%,主要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工资预算数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0年预算数10万元,为预算新增项目。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72.96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减少338.04万元,降低82.25%,主要降低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2020年预算数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减少449.1万元,降低9.34%,主要增长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171.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61.9万元,增长125.05%,主要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38.5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5.11万元,增长64.35%,主要增长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后,系统核定相应金额增加,新增项目资金2.54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55.86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50万元,为预算新增项目。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900万元,为预算新增项目。

本年转移支付资金60万元,与上年持平,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区县财政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共计1095.6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73.81万元,增长33.32%,其中局机关1046.5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57.18万元,增长32.58%;宣教中心49.0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6.63万元,增长51.33%。

1.人员经费

我局人员经费共计923.1万元,其中局机关877.3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215.78万元,增长32.62%;宣教中心45.7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15.54万元,增长51.44%。主要增长原因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职务变动、工资晋档晋级核定基数提高;单位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核定的相应费用增加。

2.公用经费

我局公用经费共计172.51万元,其中局机关169.23万元(含压缩5%综合办公费),较上年度预算增加41.4万元,增长32.39%;宣教中心3.28万元(含压缩5%综合办公费),较上年度预算增加1.09万元,增长49.77%。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核定的相应费用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2.4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0.37万元,降低13.03%,其中:局机关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局机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宣教中心本年未列支“三公”经费预算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72.51万元,其中局机关169.23万元,宣教中心3.28万元。包括办公费、压缩5%的办公经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预算中根据工作需要政府采购支出共计1707.2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113.82万元;政府购买货物支出593.39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我局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涉及资金1911.15万元,本年度预算按照绩效目标要求不断细化,经市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全部予以通过。我局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始终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工作。

五、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19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439.91万元,较2019年初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57.96万元,增长12.32%。单位搬迁后已将原办公用房(1352.44平方米)交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相关要求后续再进行账务处理;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省应急厅划拨我局应急指挥专用车2辆。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2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防灾减灾专业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指在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补助。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按照市行政学院及上级部门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9.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xls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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