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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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第13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9浏览次数: 字号:[ ]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拟命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级达标煤矿的公示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的有关规定, 2021年12月2日,经红古区应急管理局初审,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对现场资料审查和检查考核,兰州炭洞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到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兰州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如反映情况属实,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349号    邮编:730010

 联系人:卢永涛   监督电话:0931-5102041(带传真)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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