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的规定要求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安委发﹝2021﹞2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各区县、高新区安委会和应急管理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现将核准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的100户零售网点予以公告。各零售网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守法经营,公告之外的其他零售网点一律为非法经营场所,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31-12350-2
附件:兰州市2021烟花爆竹零售名单.xls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