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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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摘转应急管理领域市场准入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9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和省发改委 省商务厅《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甘发改电〔2020〕427号),现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涉及应急管理领域工作的清单内容摘录公告如下。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在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应按有关法律、规章实施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应急管理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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