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应急管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兰州市应急局研究决定,对起草《兰州市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草案)》项目的服务单位,采用定点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起草《兰州市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草案)》
二、项目内容:为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不断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建设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及要求
1.具有承接该采购项目资质和专业组织能力的法人单位,在法学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专业的立法研究团队,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能力。
2.需持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的规章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
6.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四、递交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18日
2.开标时间:2022年1月 20日
3.开标地点: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五、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联系人:方生全
3.电话:5102061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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