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yjj.lanzhou.gov.cn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9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应急局,高新区安监局,各培训机构、考试点,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我市“三项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实际需求与因新冠疫情暂停安全培训考试之间的矛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2022年10月31日前原证件继续有效。

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培训机构和企业暂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包括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教育及各类安全培训),考试点暂停组织安全生产考试。确需开展安全培训的,鼓励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进行,确保所有人员掌握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特殊情况需采取线下形式组织培训的,须经所在县(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且培训期间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并留存相应记录,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线下培训或考试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恢复时间,我局将依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