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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20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依据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市粮食应急处置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印发了《兰州市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该《预案》以指导和规范全市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含食用油)有效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粮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安全领域的风险防范,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统筹粮食应急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情况,科学、规范、迅速处置。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为总则、粮食应急状态概念和等级、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善后工作、保障措施、附则,共九个部分。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调整了应急状态的划分标准。对原预案中按照价格上涨幅度的划分标准参照省预案的划分标准修订为以几个区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二)调整了应急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按照国家、省预案的应急响应等级,粮食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分别由国家、省、市、区(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等级,在国家、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和部署下,开展各项粮食应急工作。Ⅲ级应急响应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启动预案,并采取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Ⅳ级应急响应时,由区(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三)调整了粮食应急保障系统内容。按照国家、省预案的响应要求,应急保障系统由应急加工网络、应急供应网络、应急储运网络、应急保障中心等构成,由各区(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与本区(县)确定的应急供应网点、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储运企业等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企业动态。各区(县)确定的应急供应和加工指定企业名单,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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