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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发布日期:2022-04-29信息来源:字体:[ ]


一、受理机构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兰州市辖区内(不含兰州新区)市民、生产经营单位从业者通过兰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书信、走访等方式反映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甄别后分转承办单位进行办理,负责指导、督办承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并对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进行督导。

 通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9号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5102002   0931-5102012(传真)

二、举报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范围内以下行业领域: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矿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其他安全生产举报,根据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关于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运输、铁路、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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