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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建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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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治等措施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责任。近日,榆中县安委办就建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下发专门通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灾救援督导检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发生。 据悉,常态化督查工作在全县全行业全领域开展,重点聚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矿商贸、仓储物流、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以及防汛抗旱、地震地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等自然灾害行业领域。 通知明确,由县消防、住建、公安等10个重点部门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和2个综合督导组,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成立行业督导检查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开展督导检查。 通知指出,督导检查工作要坚持有重点、有清单、有会商、有运用,并要求各专项督查组和综合督导组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工作,被查单位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对于事故多发频发、灾害响应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加密频次、驻点包抓,确保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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