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安办发〔2019〕20号
各区县安委会,经济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兰危化品企业:
3月21日下午,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截止22日中午,事故已造成47人死亡,90人重伤,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赴国外访问途中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应急管理部督促各地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
这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惨痛,充分暴露出了安全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的基础在企业,主体责任是企业。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销、运输、储存企业务必高度警醒,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自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风险排查,亲自带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可以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挂账督办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结果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15日前报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省属企业的要同时报省国资委和省应急管理厅。
其他企业中涉及化工(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也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详细的安全隐患台账,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和苗头。
其他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所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也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清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县、各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3月22日起由区县政府、各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辖区内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道、涉氨制冷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的检查,要组织专家从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检查到企业最小的工作单元,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彻底排查。同时对检查出的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西固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县专家指导服务,彻底摸清辖区内风险底数,找准当前存在问题,推进国家和省上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监管能力与水平。同时要组织辖区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销、运输、储存企业进行全方位大排查,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搬的搬,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三、全力推进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98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逐项梳理本地、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区县、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风险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常态化的风险摸排、评估分级机制,进一步细化风险防控措施、靠实风险管控责任,将防范和化解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风险作为本区县、本部门重要工作,实时跟踪调度。市、区县工信、应急、生态环境部门要对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搬迁改造进度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关停、改造期间的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处置方案的备案手续,确保关停、改造期间的安全。
四、强化社会风险管控
全市所有加油站要进行全面的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凡是个人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加油站一律停止经营,由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暂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各加油站要强化散装汽油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原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散装汽油销售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严格实行散装汽油销售登记制度,要按照原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要求,安装使用“加油站散装汽油实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从源头上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五、切实靠实监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自3月22日起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组成专项检查组,列出化工(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管道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督促企业强化“三重一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仪表安全、化工设计、罐区安全、涉氨涉氧安全、充装安全、运输安全、管道安全和特殊作业等管理工作,并将每天检查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兰州市危化监管微信群。
市公安、交警、消防、住建、交通、工信、文旅、农业农村、国资、文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对所属领域涉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要切实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并将每天检查情况报兰州市危化综合治理工作群。
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县、各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保持高压态势,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大对非法化工(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处置一批,要做到守土有责,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查处的结果要及时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对于相关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允许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
七、切实发挥基层群众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尤其是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要严格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陋习,拒绝违章生产指令。同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或报告企业负责人,也可向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直接举报,由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查处。(举报电话:12350-2或7848020)。
请各区县、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相关企业。并将工作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祝毅 联系电话:784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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