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安委发〔2025〕3号
各县区安委会,高新区、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5年6月底和年底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上决策部署和市委1139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作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党委、政府,兰州高新区、兰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开区具体落实,不再注明)
(二)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更新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深入一线排查整治隐患,重点时段开展暗访检查;各级安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研究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调研、暗访检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分工负责)
(三)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月子中心、私人影院、乡村民宿、医养结合机构等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全面履行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隐患举报等员工激励机制。(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考核追责机制。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进一步明确考核巡查相关事项,加强考核巡查专业支撑力量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定期分析研判和交叉互检等措施,年度内开展不少于1轮次的专项督查;严格执行典型事故提级调查、一般事故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动,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对已反馈重大隐患未整改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五)全面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明确的53项年度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九大行动”和29个子方案任务落实;各行业部门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按照“五定”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建档入库、跟踪闭环销号;严格落实举一反三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突出重点时段领域严控风险。紧盯“一把火、一辆车、一根管、一座房、一家厂”,突出矿山、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文化旅游、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深入起底整治风险隐患;突出复工复产、“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和“兰洽会”“兰马赛”等重大活动,强化精细化风险研判和针对性防范措施,严控事故风险。(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深化氯化、有机过氧化物等重点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等专项整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分类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动油气长输管线专项整治;聚焦化工企业防爆区域防爆设备、有毒和可燃气体设置、特殊作业规范审批、特殊作业人员变更管理等重大事故隐患多发易发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非法违法“小化工”。(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强化矿山安全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责任,盯紧看牢复工复产和汛期等重点时段,推动煤矿、非煤矿山标准化动态达标,推进“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矿山领域治本攻坚任务措施;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普查成果“一张图”管理;深入排查整治矿山领域风险隐患,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提级调查等手段,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动“三个一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五职”矿长和“五科”技术人员能力水平;持续推进矿山班组建设,压减“三违”行为。(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用车非法载人、违法占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基础建设,夯实“两客一危”、水上客运、公共交通领域安全保障基础,强化对校车、“定制公交”企业的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大全市综合交通大会战重点项目安全指导服务力度;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协助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加强重点区域水上客运、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在急转弯、死角、交通事故多发处全面安装广角镜、警示牌。(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强化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培训,突出防范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巩固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持续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人员疏散逃生和避险能力,强化案例警示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推广安装消防车通道占用报警系统,提高整治成效;严防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完善火源管控专人专责机制,落实农村一氧化碳中毒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重点区域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巡查制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林草局、兰州市森林消防大队、市两山绿化指挥部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强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涉氯、粮食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督促全市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建成运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企业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手段,完成全市冶金、有色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轮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其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教育、工信、民宗、民政、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体育、粮食储备、城管等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定期组织开展风险形势研判,持续深化本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积极研究出台预制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业态监管措施,开展肉类产品、校园食品、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持续加强锅炉、电梯、客运架空索道、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民爆企业和文化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城管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十四)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强化燃气领域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施工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场所等重点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管道、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的巡查巡检和预警监测,确保燃气管线、储罐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加强规范化施工,落实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措施;加速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强化燃气日常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及用户认真开展燃气隐患自查自纠,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燃气相关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市住建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大力推进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梯控装置安装,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圈等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鼓励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棚户区”“三不管楼院”结合城市提升改造,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确定全市符合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检测的销售网点开展相关检测服务;开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开展全市即有小区电动自行车摸排登记,开展巡查劝阻、提示宣传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国资委、国网兰州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分工负责)
(十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整治。落实专项整治4个方面15条重点任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动火作业操作证、资格证的培训、考核把关,大力整治培训“走过场”、考试“放水”等现象;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动火作业备案审批,严格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将动火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无证人员,不得要求承揽人违规开展动火作业;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落实“六必须”“十不准”要求;相关部门按职责强化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培训机构监管;推动对焊机“加芯赋码”“一机一码”等技术改造,建立动火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的供需平台。(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七)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整治。落实专项整治6个方面20条重点任务,全面摸清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落实生产企业行业规范条件,加强生产质量管控;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严把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工程竣工验收关,强化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加大冷库、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实施标识化管理,及时清理周围易燃可燃杂物,加强动火用电管理;强化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十八)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科学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解决安全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隐患排查走过场等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合理划分市、县区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执法管辖权限,对守法企业少执法或不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企业增加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配套健全多层级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屡查屡犯”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九)提高执法检查精准化水平。持续开展“安全三问”,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及“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事项清单;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布3个典型执法案例;推动全社会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提高执法检查专业化水平。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开展油气储存、过氧化氢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重点领域和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县指导服务及林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等指导服务;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十一)提升高危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替换改造服役时间长、生产效率低、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的设备,推动高危行业机器换人、智能报警;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用好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等激励政策,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升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危化、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水电、消防安全、烟花爆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推进桥梁、隧道和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城市安全、防控技术支撑等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巩固提升全市乡镇(街道)“七有”、村(社区)“五有”工作成效;强化应急抢险现场指挥协调和多部门联勤联战、联合响应,建成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小快轻智”装备普及应用;推动设立村(社区)应急消防服务站,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加强基层应急救援演练,大力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鼓励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和企业自建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社会化救援有偿服务。(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覆盖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能力培训,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课程,组织1期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对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重点行业部门负责人开展全员轮训,组织1期全市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各类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组织园区安全管理人员、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督促企业分层次开展在岗人员全员安全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严格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制度;督促培训机构改善师资条件、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市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五)提升社会化安全宣传质效。积极建设兰州广播电视台“筑安金城”专栏,建立政企与媒体互动协同机制,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交互发声传播;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完善校内及周边安全设施,健全教育部门、学校同家长协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教育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活动。(市委宣传部、兰州广电台、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系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十六)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灾害监测“空、天、地”技术应用组网,建立健全跨部门互联互通机制,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增强多灾种聚合感知能力的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常态化开展地震危险源、重大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排查治理,推动城市活动断层探查和抗震设防监管;加强对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的指导,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灾害信息报送质量;发挥国家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作用,在灾害风险征兆出现时,能快速响应,协助避灾避险。(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应急响应联动与救援处置。强化多部门联勤联战和实时数据共享,利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灾害早期精准识别、风险评估、综合风险会商研判能力和舆情引导;完善多部门灾害信息融合的自然灾害预警发布系统,规范发布流程,优化发布方式,提升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逐步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指挥模式,加大对专业救援队伍和装备现代化配备支持力度,增强救援队伍应对自然灾害救援能力水平;构建防灾减灾救灾区域协同机制,针对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跨区域应急联动,推动落实军地、政企及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协同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武警兰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林草局、兰州广电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分工负责 )
(二十八)强化综合风险数据应用与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优化完善基础数据调查采集、风险评估区划等技术规范,加强技术力量培育,持续推动普查数据更新,进一步优化完善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常态化更新和共享共用;充分发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核心成果图集》作用,加强数据成果应用,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指导多灾易灾地区和偏远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不断完善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类、规模结构,强化重要救灾物资产能保障,组织开展各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综合储备库建设和原有物资储备库的扩容提升,健全应急救灾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紧急生产采购、紧急征用分发和快速调运联动机制,开辟应急物资调运“绿色通道”。(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工负责)
兰安委发〔2025〕3号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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